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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日回国前后,须办理哪些认证资料在日本学成回国前后,大家别忘了办理好相关的证明文件,现就有关的情况,简单的介绍一下: 一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A、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的主要用途
B、办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的手续 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,到境外正规高等学校、科研机构求学、攻读学位、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,在境外时间一年以上、在东京领区的各类留学人员,可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免费办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,不包括在境外公司、企业工作的“研修生”和学习语言的“就学生”。其它领区的留学人员请向该领区申请办理,领区划分及联系方式如下: 东京领区:包括1都18县。联系电话:03-3643-0305 东京都 神奈川县 千叶县 爱知县 琦玉县 崎阜县 福井县 富山县 石川县 长野县 山梨县 静冈县 群马县 枥木县 茨城县 新泻县 福岛县 宫城县 山形县 大阪地区:2府13县。联系电话:06-6821-2301 大阪府 京都府 兵库县 奈良县 和歌山县 滋贺县 三重县 爱媛县 高知县 德岛县 香川县 广岛县 岛根县 冈山县 鸟取县 福冈领区:8县。联系电话:092-771-5635 福冈县 佐贺县 大分县 熊本县 鹿儿岛县 宫琦县 冲绳县 山口县(长崎县的留学人员由福冈领区代办) 北海道领区:1道3县。联系电话:011-563-8991 北海道 青森县 秋田县 岩手县 C、办理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所需材料如下 ※ 护照复印件 ※ 毕(结)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进修或研究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(日文) ※ 赴日后的简历(包括来日时间、学习研究经历、拟回国时间)。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开具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的时间 每周一和周四9:00—12:00,14:00—18:00,周二、周三、周五不办理。 其他总领事馆办理时间,请与该区总领事馆联系。 注: ※ 对于远离东京、确有困难前来教育处办理者,可将上述材料寄至中国大使馆教育处,邮寄办理大约需要10天时间。为避免出错,请同时附上写明回信地址的信封并贴好邮票,并告联系电话,以便材料不备时与办理者取得联系。 ※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作为留学经历的证明,长期有效,每留学一次只开具一份,请妥善保管。由于种种原因回国前未开具者,可将上述三种材料寄给在日本的友人前来教育处补办。 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地址: 〒135-0023 东京都江东区平野2-2-9 留学人员事务联系电话:03-3643-0359、03-3643-0188、03-3643-0370 值班电话:03-3643-0305 传真:03-3643-0296
二、如何在国内办理学历认证 回国后,可以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学位认证。 |